MOGENSEN振動電機用于設置機械振動中具有輸送機,篩網或振動功能的機器。主要通過旋轉離心砝碼產生擺動運動。
它的使用非常簡單,首先調節的飛錘位于安裝在滾柱軸承中的轉子的兩個軸端。當不平衡振動器通過轉子的旋轉運動以及其飛重來激活時,旋轉離心力。 這會使連接到不平衡振動器的機器振動。根據VDE 0530,MX的不平衡振動器基本上設計為根據S1的連續操作。
振動電機開始運行20分鐘后應該停機檢查,用力矩扳手檢核底腳或法蘭螺栓的緊固程度,如有不足必須按以上要求加緊。再次運行兩小時后應重復以上程序,此后兩天內每隔二至四個小時重復檢核底腳或法蘭螺栓堅固程度,之后每隔四至六個星期檢查一次。
注意:振動電機安裝螺栓的堅固力矩及檢核程序對電機的防護非常重要。振動電機的損壞常由安裝螺栓堅固不當引起。
激振力的調節
振動電機出廠時激振力均調至100%,使用時按下列步驟進行調節:
1、放松防護罩緊固螺釘,拆下兩端防護罩;
2、外偏心塊為可調塊,表面裝有標明激振力百分數的標尺,內偏心塊為固定塊,均使用緊固螺栓壓緊在電機轉軸上。轉軸兩端面上刻有基準線。旋松兩側外偏心塊壓緊螺栓,兩側外偏心塊同向轉動,使軸上刻線對準外偏心塊上的激振力標尺刻線,調至所需激振力,擰緊外偏心塊壓緊螺栓,裝上防護罩;
注意:除特殊應用情況外,振動電機轉軸兩端偏心塊的位置必須相對應,兩端偏心塊百分數的設定必須相等,否則振動電機會產生巨大的錯向激振力,損傷電機的振動機械。